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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遴选工商管理硕士(MBA)导师的通知信息来源: 研究生处 发布日期: 2023-05-15 点击数:14各有关单位: 为完善工商管理硕士(MBA)学位导师队伍的结构,提升工商管理硕士(MBA)培养质量,促进我校MBA教育项目发展,拟对工商管理硕士(MBA)导师进行增选,即日起开始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对象 1、职称:具有经管类相关学科背景,有副教授(或相当职称)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参与过专业领域相关课题研发,在相关领域内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。 2、学位: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,已经具备其他高校硕导资格或年龄超过5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允许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。 3、年龄:具备完成相应职责任务的身体素质和条件,新增的校内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。 4、符合以上条件的其他高校拟申报的教师必须已经是我校兼职教授(或副教授),由商学院负责办理兼职教授(或副教授)的相关手续。 5、暂时还不符合以上条件,但是特别优秀的年轻博士可以提出申请,由所在学院审核、同意推荐后,报MBA中心审核、同意推荐后,再上报学校审议。 二、申报条件 1、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于律己,公道正派,具备“立德树人”的行为规范; 2、作风严谨,具有良好学术道德,没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,在相关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声誉; 3、责任心强,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,对学术事业及社会职责有深刻理解; 4、在相关领域内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。近五年来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作者)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(不含综述)或权威期刊论文1篇;或近五年来在本科高校学报上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作者)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;其中正式出版与从事学科专业方向一致的著作 15 万字以上可抵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本科高校学报。 5、在科研项目方面,近五年来至少主持1项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(非自筹,不包含闽江学院课题),有1万元以上可用于MBA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。 三、申报办法 申报人填写《闽江学院硕士生导师申报表》(在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,所有成果的填写时间为2018.5—2023.5),纸质版一式9份(用于校MB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),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,与电子版一起于2023年5月15日前提交至新华都商学院MBA中心,MBA中心按照申报条件审核后,于2023年5月16日前将同意推荐的导师名单和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处,研究生处于5月17日进行资格审查,逾期不再受理申请。 四、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。
研究生处 2023年4月28日 ![]()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