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都商学院:
为切实依法保护学生权益,确保招生公平公正,维护高校办学秩序,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20〕47号)精神,现就做好我校202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查时间
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8日。
二、复查对象
2020年报到入学的所有研究生新生。
三、复查内容
身份复查。确认本人身份及相关证明(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录取通知书)是否真实有效,并认真核查新生录取电子档案照片、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和考生本人的信息要素是否一致,包含姓名笔画是否完全相同(汉字简繁体的不同也视做姓名不符);照片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出生日期等是否一致。
学历复查。全口径复查2020年录取的新生的前置学历,对系统校验未通过的研究生,由学院收取前置学历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纸质版,并上交研究生处,通过学信网逐份验证。
考核复查。对前期采取远程网络考核方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进行复测,建议采用笔试形式(命题参考复试内容,时长不超过1小时),复测工作须做好记录。复测中发现与复试存在明显差异或者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情形的,学院须成立专家组,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考核复测,对录取前复试面试等招生考试环节进行倒查,并作书面报告上报研究生处。必要时学校将成立校级专家调查组,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测核实,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调查。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四、复查要求
学院要严格履行职责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。学院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,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担任,全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,制定具体方案,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,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。
五、复查结果报送
请学院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《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1)、10月25日前将《闽江学院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和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报送研究生处,电子版发送邮箱yjsc@mju.edu.cn。录取通知书原件和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复印件由学院收集,报送研究生处存档。
六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相关情况处理
1.复查合格的,研究生处予以学籍注册。
2.复查不合格的,由学校根据情况,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凡属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其学籍。
(附件1)新生报到情况汇总表.xls
(附件2)闽江学院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.xlsx
研究生处
2020年10月6日